丰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47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00至2026年2月4日17:00。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见下方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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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毕业时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6年、2025年,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无工作经历且未缴纳过社保);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二)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四)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北京生源(不包含户口及人事档案寄存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五)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应以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最高学历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专业要求按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 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
- 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月28日9:00至2026年2月4日17:00,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zhaopin.ftedu.cn/dashboard/202602)进行网上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注册一个账号、报名一个岗位。初次登录系统报名时,请以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告、岗位需求表,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岗位要求。
报名后请密切关注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视为报名成功。2月4日17:00后报名系统关闭,届时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对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的人员,不得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进入网上资格复审环节,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除填写个人信息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照片:
- 本人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可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01/t20260126_4466318.html;签字后拍照上传);
-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 本人户口簿首页(包含户别、户主姓名及住址页)及本人页;
- 2026年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明确标注培养方式(统招、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及毕业时间。如未明确上述信息,须以证明材料替代。盖章注明“统招”或“非定向”的就业推荐表无需另开统招证明;
- 2024年和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和学位证;
-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及其中文翻译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材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及认证材料,须提交在读证明或成绩单及中文翻译件;
- 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专业技能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部分岗位含笔试和面试,详见岗位需求表),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及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含笔试和面试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成绩将于考试后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
(四)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个人档案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与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将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出现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招聘单位可根据成绩排序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公示结束及岗位人选空缺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者均可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确保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或聘用,责任由本人承担。
从报名至招聘结束,考生须保持报名时联系方式畅通,因信息不畅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及时关注各项公告和公示,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流程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体检及调入工作,未完成者取消资格。
(二)拟聘用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配合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三)非京籍应届毕业生如不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条件,将取消聘用资格。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委咨询电话:6376983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来源:“首都教育(ID:bjedunews)”
https://edu.sina.com.cn/l/2026-01-28/doc-inhiwahw4958473.shtml